中國
列強發(fā)動侵華戰(zhàn)爭圖集
自1840年鴉片戰(zhàn)爭以來中國與其他國家簽訂了一系列的條約,一般認為其中絕大部分都是不平等的。從條約的簽訂上看,是經(jīng)過雙方的交涉談判、共同宣布的平等協(xié)定,但實際上兩國的談判總是經(jīng)過了一場戰(zhàn)爭——早已腐朽沒落的清帝國在對外經(jīng)濟與國防上不是近代帝國主義國家的對手,一場戰(zhàn)爭下來中國政府很少能從戰(zhàn)爭中占到什么“便宜”,反而讓其他國家取得戰(zhàn)爭的主動,迫使中國政府以談判為手段以避免更大的損失;中國政府的代理人往往在談判時只有“接受”與“不接受”這樣的選擇,這些代理人作為一個專制帝王派來的代表,只能為了皇族的利益去簽訂這些條約。
中國的史學界大多將自1949年以前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840年—1860年)
這一階段既是中國由君主專制社會走向半殖民社會的開端,也是列強在中國建立殖民體系的形成階段。在這一階段中,《南京條約》的簽定標志著中國不平等條約體系的建立與初步形成?!赌暇l約》又與《望廈條約》、《黃埔條約》構成了中國不平等條約體系中最重要的奠基石。通過這三個不平等條約,當時世界上最強大的三個資本主義國家:美、英、法三國在中國取得了如下權利: 1.取得自由對外貿(mào)易的通商權與片面最惠國待遇。
2.取得協(xié)定關稅的權利。
3.取得在華傳教、租地建房的權利。
4.取得領事裁判權。
5.取得部分中國領土的占有權。
這些不平等權利構成了中國最早的不平等條約體系,無論是今后的租界、內(nèi)河巡航、高額賠款都不過是上述權利的延續(xù)、發(fā)展與補充。
1853年在上海的一場小刀會起義令英國人取得了控制中國海關的絕佳機會;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后14年,英法為擴大在華權益再度挑起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這場持續(xù)4年的戰(zhàn)爭帶來了一系列新的條約: 這次戰(zhàn)爭帶來的新的不平等條約加深了中國半殖民地化的程度,歐美各國又取得了一些新的條約特權:
1.胃口大開的領土要求。
2.擴大對外貿(mào)易窗口的要求。
3.內(nèi)河航運權。
4.鴉片貿(mào)易合法權。
5.內(nèi)地自由行動權。
6.勞工出國權。
這一時期的不平等條約大多圍繞著貿(mào)易而進行,對于當時的資本主義國家而言,工業(yè)革命后生產(chǎn)力的提高帶來了大量的商品,在本國市場銷售商品取得利潤不能完全滿足資本家的欲望,因而就要開辟新的海外市場。所以各國采用的都是自由貿(mào)易的經(jīng)濟方針,政府制定的對外政策無不以擴大貿(mào)易對象,實現(xiàn)商品輸出為主要目的。打開中國的大門,建立殖民地,要求五口通商、協(xié)定關稅都是這一方針的具體體現(xiàn)。面對頑固不愿開放的清朝政府,各國就采用了先以武力手段迫使中國政府談判,再取得交易特權與商品市場。 第二階段(1860年—1919年)
漫畫中,世界強權正在分割中國這塊大餅
在《北京條約》簽訂之后,清帝國進行了一場洋務運動的變革;在1860以后的一段時期內(nèi),清政府“內(nèi)外祥和”,稱之為“同治中興”。但是,好景不長,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相繼進入帝國主義階段。1876年因馬嘉理案簽訂煙臺條約。1883年,法國為侵略越南而挑起戰(zhàn)爭。在這場被稱為中法戰(zhàn)爭的戰(zhàn)爭中,清軍于馬尾海戰(zhàn)大敗后在陸地戰(zhàn)場上取得了決定性勝利,此時清政府卻主張趁勝求和。1885年李鴻章和法國公使巴德諾簽訂了喪權辱國的《中法新約》。這場戰(zhàn)爭顯示了洋務運動的成績,更暴露了洋務運動的嚴重不足。此時,日本正處于明治維新時期;他們制定了入侵中國的“大陸政策”,并通過不斷擴軍備戰(zhàn)一步步實施他們的計劃。在一切就緒之后,1894年,日本發(fā)動了日本稱為日清戰(zhàn)爭的甲午中日戰(zhàn)爭。由于清政府的腐朽,戰(zhàn)爭迅速失敗。1895年李鴻章和伊藤博文在日本馬關春帆樓簽訂了《馬關條約》。 此后,列強在中國大肆劃分勢力范圍,強占租借地,中華民族同外國矛盾日趨激化。以“扶清滅洋”為口號的義和團運動迅速在中國北方興起(南方也有類似性質(zhì)的運動,規(guī)模較小)。義和團運動在反侵略也極端排外,仇視一切外來事物;在華北四處殺害外國人與信仰基督教的中國人,燒毀教堂、鐵路等一切跟外國有關的事物。外國人紛躲入使館避難。列強以保護僑民為名,英法美俄德日意奧八國聯(lián)合起來,組成聯(lián)軍進入中國,在天津登陸后向北京進發(fā)。清政府則以“義和團可用”,讓義和團及清兵在北京圍攻外國使館,并向十一國宣戰(zhàn)。八國聯(lián)軍攻入北京后,清皇室倉皇離開;并以政府之前是被義和團脅持為名,由李鴻章出面跟列強求和。義和團則被中外聯(lián)合剿殺。同時俄國更乘機占領中國東北。1901年,李鴻章代表清政府同11國簽訂了《辛丑條約》。因為列強之間的矛盾,中國免于被瓜分。但條約對中國處以懲罰性的條款,包括容許外國在北京至天津駐兵,并對各國賠償大額軍費。李鴻章不久病死。這個條約進一步削弱清政府的統(tǒng)治。 第三階段(1919年—1949年)
《辛丑條約》簽定時的合影。
在這一階段,在中國植根近80年的不平等條約體系開始遭到動搖:早先蘇聯(lián)宣布廢除沙皇俄國與中國簽訂的不平等條(歷來傳聞如此,但是沒有證據(jù)證明蘇聯(lián)做到了這點,或者作出過這個聲明。);國內(nèi)民主意識與救亡圖存觀念日益上漲,大規(guī)模的群眾集會此起彼伏。令當時的北洋政府受到極大壓力。1919年爆發(fā)的五四運動展現(xiàn)出中華民族不甘于受人宰割的決心,其結果是遠在法國召開的巴黎和會上,中國代表沒有在破壞中國權益的《凡爾賽和約》上簽字。此后不久,隨著聯(lián)俄容共的實現(xiàn),中國國民黨領導進行北伐。自1927年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中國大陸上出現(xiàn)了持續(xù)不斷的權力收回與“改訂新約”運動,使得中國的民族自尊心得到極大滿足。這一時期掌握國家政權的政府雖不敢徹底廢除所有的不平等條約,但已經(jīng)對部分國家主權展開收回行動。其主要活動為:
國民革命軍接管英國租界
1.收回租界:包括1927年1月國民政府下令收回發(fā)生一三慘案事端的漢口英租界和九江英租界;1930年10月1日收回英國占領的威海衛(wèi)租借地;1931年1月15日收回比利時在華租界(天津比租界)。2.收回關稅主權:改訂新約運動的成果之一;1933年國民政府實行新稅則,標志著中國基本實現(xiàn)了關稅自主。 3.廢除領事裁判權與片面最惠國待遇。
但這一系列的活動并沒有徹底讓中國擺脫半殖民半封建社會的狀況,這是由于當時的中國國力依然不足以與世界強國對抗,政府害怕面對廢除不平等條約后各國可能做出的強烈反應甚至是動用武力;國民政府需要有外國的經(jīng)濟、外交上的支持,不可能接受被國際孤立的形勢。因而在20世紀30年代后,不平等條約的體系反而再次加強,但各國也已經(jīng)不再采用武力威脅的手段,轉(zhuǎn)而以一定的經(jīng)濟利益或一些對中國而言無關大局的利益來換取特權,或者先制造輿論優(yōu)勢渲染簽訂條約的利益。如何梅協(xié)定就是日本先制造“華北獨立”的事端,再通過輿論向外界詮釋華北不設防帶來的好處,最終使國民政府接受協(xié)定。 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全面爆發(fā),由于中國與意、日為交戰(zhàn)方,因此廢除了在華的不平等條約。為了維持反法西斯同盟的穩(wěn)定,1943年1月11日美國和英國分別與中華民國簽署《中美新約》、《中英新約》,自愿放棄在同盟國中國的特權。
1949年9月,在北平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通過了《共同綱領》,其第55條公開宣布“對于國民黨所訂的各項條約和協(xi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應加以審查,按其內(nèi)容,分別予以承認,或廢除,或修改,或重訂。”
一覽表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國政府或大多數(shù)中國人認為是不平等的條約。
2.民四條約(二十一條)(民國4年(1915年)5月25日,中國與日本,簽約地點:北京) 3.滿洲里界約(1911年(宣統(tǒng)三年)12月20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滿洲里) 6.辛丑條約(1901年(光緒二十七年)9月7日,簽約地點:北京)
7.廣州灣租界條約(或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時間: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11月16日;簽約地點:廣州灣;中國與法國)【注:廣州灣今廣東湛江市】 9.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6月9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10.中俄旅大租地條約(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3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國圣彼得堡簽訂了《續(xù)訂旅大租地條約》) 當時入侵廣州灣的法國兵。
11.中德膠澳租界條約(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3月6日,北京;中國與德國)13.中俄密約(1896年(光緒二十二年)6月3日,莫斯科) 14.馬關條約(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4月17日,馬關,與日本)
15.中英會議藏印條款(1890年(光緒十六年)3月17日,印度加爾各答;補充修訂:1893年12月5日,大吉嶺) 18.中日北京專條(1874年(同治十三年)10月31日)
20.中德通商條約(1861年(咸豐十一年)9月2日,天津) 21.北京條約
a)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1月14日,北京) b)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0月25日,北京) c)中英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十年)10月24日,北京) 22.天津條約
23.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5月28日,黑河) 29.南京條約(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29日,與英國,南京) 關于《尼布楚條約》:從歷史上看,當時的中國與俄國,政治上是相互獨立的,經(jīng)濟上也沒有依賴,軍事上也沒有弱勢。中國和沙俄的雅克薩之戰(zhàn)是中方完全勝利。中國與沙俄在簽訂條約時,互相不受對方的軍事壓迫,雙方處于完全自愿簽訂的《尼布楚條約》,所以《尼布楚條約》是平等條約?!赌岵汲l約》不是割地條約,是中俄瓜分喀爾喀部族地區(qū)的條約,是清俄劃分外蒙古的第一步。條約簽訂后,喀爾喀蒙古人不再有后撤縱深,迫不得已南依,逐步遷移到如今的中國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 1917年,德意志帝國和奧匈帝國因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而被廢除不平等條約。1917年蘇俄自愿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事后未完全兌現(xiàn),亦無退還條約中獲得的領土)。1943年,美國和英國自愿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意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失去他們的特殊地位,日本、意大利在中國的殖民地和租借地被全部剝奪。1946年,法國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后,不承認以前簽訂的所有不平等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