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務重臣
在堅持“中體西用”的基礎上,李鴻章認為,只有變法,才能應付時局,面對“數千年來未有之強敵”。對于當時全國的因循守舊風氣,他反復抨擊,并深為嘆息。
前期
李鴻章的“變法”從“自強”開始。同治四年(1865年)在署理兩江總督任上,李鴻章鑒于原設三局設備不全,在曾國藩支持下,收購了上海虹口美商旗記鐵廠,與韓殿甲、丁日昌的兩局合并,擴建為江南制造局。與此同時,蘇州機器局亦隨李鴻章遷往南京,擴建為金陵機器局。同治九年(1870年),調任直隸總督的李鴻章接管天津機器局,并擴大生產規(guī)模。于是,中國近代早期的四大軍工企業(yè)中,李鴻章一人就創(chuàng)辦了三個,正如他自己所言“練兵以制器為先”。 爾后,在引進西方設備進行近代化生產的實際操作中,他又進一步提出:“中國欲自強,則莫如學習外國利器。欲學習外國利器,則莫如覓制器之器,師其法而不必盡用其人。欲覓制器之器與制器之人,則或專設一科取士,士終身懸以為富貴功名之鵠,則業(yè)可成,藝可精,而才亦可集”,反映出其認識的深化。
后期
19世紀70年代出任直隸總督后,李鴻章責任愈巨,視野愈闊,綜觀世界各國的發(fā)展,他痛感中國之積弱不振,原因在于“患貧”,得出“富強相因”,“必先富而后能強”的認識。因此,他在繼續(xù)籌辦“船堅炮利”的軍事工業(yè)的同時,把學習西方的重心轉移到以“求富”為目的的民用工業(yè)上來了。
清朝中葉以后,由于京杭運河淤塞,朝廷南北貨物的調運部分改為海路。同治十一年(1872年)底,李鴻章抓住時機,督辦創(chuàng)立“輪船招商局”。這是中國第一家民營輪船公司,也是中國近代最大的民用企業(yè)。它承攬了朝廷“官物”運輸一半的運量,而其隨后展開的客運業(yè)竟擠垮了英美合辦的旗昌公司。輪船招商局先以朱其昂為總辦,后以唐廷樞為總辦,徐潤、朱其昂、盛宣懷為會辦。由此奠定了“官督商辦”政策的基調。 其后,在整個19世紀70、80年代,李鴻章先后創(chuàng)辦了河北磁州煤鐵礦、江西興國煤礦、湖北廣濟煤礦、開平礦務局、上海機器織布局、山東嶧縣煤礦、天津電報總局、唐胥鐵路、上海電報總局、津沽鐵路、漠河金礦、熱河四道溝銅礦及三山鉛銀礦、上海華盛紡織總廠等一系列民用企業(yè),涉及礦業(yè)、鐵路、紡織、電信等各行各業(yè)。在經營方針上,也逐漸由官督商辦轉向官商合辦,從客觀上促進了中國資本主義的發(fā)展,是中國近代化開始的標志。 而當洋人要在中國開設電報業(yè)務的時候,清朝朝野上下無不驚慌失措,以為“電報之設,深入地下,橫沖直撞,四通八達,地脈既絕……”。但李鴻章知道電報業(yè)蘊藏著極高的軍事和民用價值,時隔不久,由他支持鋪設的中國第一條電報電纜線在大沽口到天津城之間開通。之后,由官銀投資、以贏利為目的的電報公司成立。李鴻章稱此舉為“官督商辦”,因為在中國創(chuàng)辦擁有自主權的企業(yè)“事體重大,有裨國計民生,故需官為扶持并酌借官帑以助商力之不足”。
由于李鴻章的主持和參與,洋務派創(chuàng)辦了中國近代第一條鐵路、第一座鋼鐵廠、第一座機器制造廠、第一所近代化軍校、第一支近代化海軍艦隊等。有曾國藩和李鴻章共同創(chuàng)造的安慶內軍械所。李鴻章創(chuàng)辦的江南制造總局、輪船招商局。不但促進了清王朝的工業(yè)化,而且為財政捉襟見肘的清政府提供了大量穩(wěn)定的資金。由此實現了李鴻章“外以折強鄰窺伺之漸,內以栢百年根本之謀”的目的。 不過,李鴻章所建企業(yè)皆為官督商辦體制,企業(yè)初建之時官府沒有實力獨立創(chuàng)辦,便與民資合作。待企業(yè)步入正軌,官府便想方設法排斥民資,形成官府獨霸企業(yè)。由于連年戰(zhàn)亂政府不斷從企業(yè)中抽離資金、強加冗員,長期的政策保護又使企業(yè)暮氣沉沉,隨著外國勢力的入侵和民族資本的崛起難逃悲劇命運。而李鴻章本人及其家族則是從洋務中大發(fā)橫財。李鴻章
建設水師
面對列強自海上而來的威脅,李鴻章自19世紀70年代起,就開始提出“海防論”,積極倡議建立近代化的海軍。
同治十三年(1874年),李鴻章在海防大籌議中上奏,系統提出以定購鐵甲艦、組建北、東、南三洋艦隊的設想,并輔以沿海陸防,形成了中國近代海防戰(zhàn)略。次年(1875年),因海防“關要緊急”,李鴻章奉詔督辦北洋海防事宜。
光緒五年(1879年),北洋水師開始建軍,其后不斷添購戰(zhàn)艦,逐漸建設成軍。中法戰(zhàn)爭后,鑒于福建水師幾乎全軍覆沒,清政府決定“大治水師”,于光緒十一年(1885年)成立海軍衙門,醇親王愛新覺羅·奕譞總理海軍事務,李鴻章為會辦。北洋水師得到發(fā)展的機會。至光緒二十年(1894年)中日開戰(zhàn)前,北洋水師擁有艦艇25艘,官兵4千余人,是當時亞洲最強大的海上軍事力量。其主要艦艇包括: 在建設水師的同時,李鴻章加緊旅順、大沽、威海等海軍基地的建設,以加強海防。但清廷內耗眾生,戶部迭次以經費支絀為借口,要求停止添船購炮,使北洋海軍的建設陷于停頓、倒退的困境。李鴻章
對外交涉
早在曾國藩幕下時,李鴻章就提出“資夷力以助剿濟遠”“師夷智以造炮制船”的主張。因參與鎮(zhèn)壓太平天國起義,他在上海等地與西方人頻繁接觸,由此萌生了學習西方軍事的思想,并著手招幕外國工匠,開辦軍火工廠,自制槍炮。
在與列強的頻繁交往中,他的視野不斷開闊。認識到,中國正處于“數千年來未有之大變局”之中,面對的是“數千年來未有之強敵”。因此,李鴻章曾提出“處今日喜談洋務乃圣之時”,進而主張在積弱的情況下“不能不以和,允為御侮長策”。后來,李鴻章把自己的內政、外交思想集中地概括為“外須和戎,內須變法”。他認為在追求自強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外須和戎,內須變法”的洋務總綱,也就是在列強環(huán)伺,外侮日甚的環(huán)境中,盡最大可能利用“以夷制夷”的外交手段,為中國的洋務——自強建設贏得盡可能多的和平時間。
其中“和戎”的含義有二層,一是維持現有局面,承認并遵守不平等條約,承認列強在華已獲取的非分權益。二是在中外沖突中著重求和,如馬嘉理案、中法戰(zhàn)爭及甲午戰(zhàn)爭期間中,李鴻章均認為中國“兵單餉匱”,“斷不可輕言于戰(zhàn)”,把希望寄托在列強的調停上。真可謂“議和則李鴻章必占人先,議戰(zhàn)則李鴻章必落人后”。 李鴻章并不認為“和戎”是一味妥協,為“和”而“和”。他說“外交之道與自強之謀相為表里”,“明是和局,而必陰為戰(zhàn)備”,也不排除使用武力的可能性。在具體的條約談判中,李鴻章總是能爭就爭,能少讓就少讓。如《馬關條約》,一定程度上也能體現他“爭回一分,即免一分之害”的談判精神。
為此,他一生以外交能手自負,處理過許多重大的對外交涉。但在簽訂逼迫中國出讓利益的不平等條約時,李鴻章是列強最喜歡的談判對象,常常是列強指定李鴻章去談判,他甚至在與俄國簽訂條約的過程中收取賄賂。
李鴻章一生,作為清政府代表,與各國(主要為歐美列強)簽定的條約(大部分為不平等條約)有:
李鴻章與各國簽訂的主要條約
同治十年(1871年)9月13日 | 《中日修好條規(guī)》 | 中國(清)&日本 |
同治十三年五月十三日(1874年6月26日) | 《中秘通商條約》 | |
光緒二年七月二十六日(1876年9月13日) | 《煙臺條約》 | 中國(清)&英國 |
光緒十年四月十七日(1884年5月11日) | | 中國(清)&法國 |
光緒十一年(1885年)4月 | 《天津會議專條》 | 中國(清)&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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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儲才
李鴻章在洋務運動中創(chuàng)辦了一批軍工企業(yè)和民用企業(yè),急需大量掌握近代科學技術知識的人才。他在《籌議海防折》中指出:“用人最是急務,儲才尤為遠圖?!崩铠櫿抡J為傳統的舊式教育不利于人才的培養(yǎng),因此他創(chuàng)辦了一批新式學堂,積極倡導對自然科學和西方先進技術知識的教育傳播,重視留學生教育,拉開了中國近代教育的帷幕。
改革科舉教育
李鴻章對科舉取士有著深刻的見解,他認為“中國士大夫沉浸于章句小楷之積習,武夫悍卒又多粗蠢而不加細心”,因此出現“用非所學,所學非所用”、不能重視學習西方“利器”的情況。同時,他贊同西方教育“求實際”的精神,他進一步提出,中國要自強,需要從學西方“利器”到引進“制器之器”,重點是培養(yǎng)自己的“制器之人”,“而尤以人才為亟要”。同時,他主張興西學,改革中國傳統科舉制度和教育模式,并付諸實踐。 創(chuàng)辦新式學堂
同治二年(1863年),李鴻章創(chuàng)辦了第一所新式學堂:上海廣方言館(原名“學習外國語言文字同文館”)。同治九年(1870年)初,上海廣方言館遷入江南機器制造總局,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與工藝學堂合并。上海廣方言館設有英、法、算、天文四館,并將學生分成上下兩班。在教學內容上,上海廣方言館除了傳統的經史古文時藝外,還增添了西語西文和自然科學。其中算學知識是每科學生必學課程。賈步緯為《廣方言館算學課藝》作序曰:“西人所謂化學、光學、電學、格致學、制造學非算無以明其理,即無以致其用,算學之于今日不綦重乎?”由此可見上海廣方言館很重視數學教育。 隨著洋務運動的展開,李鴻章相繼提議和創(chuàng)辦了一系列新式學堂,主要有:同治十三年(1874年)江南制造局附設操炮學堂,光緒六年(1880年)的天津電報學堂,光緒七年(1881年)的天津水師學堂,光緒十一年(1885年)的天津武備學堂,光緒十九年(1893年)的天津西醫(yī)學堂等。這些學堂在教學內容上,除儒家經典外,還將自然科學、實用科學和軍事科學作為教學重點。新式學堂興起,對封建傳統教育模式造成了很大沖擊,促進了近代教育的變革。李鴻章
派遣留學生
李鴻章在創(chuàng)辦新式學堂的同時,還非常重視留學生教育。同治十年(1871年),李鴻章與曾國藩聯名上《奏選派幼童赴美肄業(yè)辦理章程折》,經克服守舊派阻撓及生源選拔、籌集經費等困難,促成了同治十一年(1872年)8月近中國近代史上第一批官派留學生的派遣。至光緒元年(1875年),共有120名學生赴美國留學。
此外,李鴻章還積極籌劃派人留歐事宜,主要有:光緒二年(1876年)奏請派卞長勝等7人赴德國學習;光緒三年(1877年),會同沈葆楨奏請派福建船政學堂學生26名、藝徒4名,赴英、法兩國學習,光緒七年(1881年)又續(xù)派10名;光緒十二年(1886年),會同曾國荃奏請派福建船政學堂學生24名、北洋水師學堂學生10名赴英、法留學等。 留美幼童和赴英、法留學的學生結業(yè)回國后,基本上都成為專業(yè)科技人才,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為中國近代科技進步、實業(yè)發(fā)展、國防強固等做出了應有的貢獻。李鴻章認識到派遣留學生對培養(yǎng)人才的重要性,無論在政策、經費上,還是在留學生前途安排上他都做了大量工作。他的這些努力,不僅培養(yǎng)了一批近代科技人才,更為近代留學生教育開了先河。 李鴻章